電動汽車蓄電池充電機充電服務費上限收費標準出臺
2018-12-17 11:36:20??????點擊:
《通知》規定,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用電價格根據供電部門分類電價標準分別執行。充換電設施經營單位可向電動汽車用戶收取電費及充換電服務費兩項費用。焦作市電動汽車充換電服務費2020年前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
電動汽車蓄電池充電機充電服務費按充電的計量單位數(千瓦時)收取,純電動公交車充電服務費最高標準暫定為0.55元/千瓦時,社會車輛充電服務費最高標準暫定為0.70元/千瓦時(上述兩項收費均不包含電費)。電動汽車蓄電池充電機充電經營企業可在最高限價內下浮,下浮幅度不限,我市鼓勵充電設施建設運營單位對充電服務費給予優惠。

焦作市發展改革委相關科室負責人介紹,充換電設施經營單位應嚴格執行明碼標價規定,在收費地點醒目位置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12358價格舉報電話號碼等內容,實行陽光收費,自覺接受價格主管部門和社會的監督。《通知》試行期為兩年,試行期內,上級有新規定時按照新規定執行。
電動汽車蓄電池充電機充電服務費按充電的計量單位數(千瓦時)收取,純電動公交車充電服務費最高標準暫定為0.55元/千瓦時,社會車輛充電服務費最高標準暫定為0.70元/千瓦時(上述兩項收費均不包含電費)。電動汽車蓄電池充電機充電經營企業可在最高限價內下浮,下浮幅度不限,我市鼓勵充電設施建設運營單位對充電服務費給予優惠。

焦作市發展改革委相關科室負責人介紹,充換電設施經營單位應嚴格執行明碼標價規定,在收費地點醒目位置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12358價格舉報電話號碼等內容,實行陽光收費,自覺接受價格主管部門和社會的監督。《通知》試行期為兩年,試行期內,上級有新規定時按照新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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